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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推动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
信息来源: 妇联      更新时间: 2011-11-25 00:00:00  点击人次:
在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推动妇联基层组织
建设创新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0年10月12日)
宋 秀 岩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个座谈会,目的是进一步贯彻中央党群共建创先争优视频会议精神,落实王兆国同志、李源潮同志在会议上的讲话要求,总结和推广各地妇联在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创造和积累的经验,紧紧依靠党建带妇建,在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中大力推动解决妇联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努力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是对党内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化和拓展,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对群团工作领导的重大举措。胡锦涛总书记对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同志指出,要通过党员带群众、党内带党外、组织带社会,在党内外形成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使创先争优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取向和共同追求。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第二、第三次会议都要求要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在工青妇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通过共建组织、共建队伍、共建阵地,共同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工青妇组织建设。8月31日,中央召开党群共建创先争优视频会议,王兆国同志、李源潮同志在重要讲话中,分别深刻阐述了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工青妇组织以创先争优为契机,以“三个共建”为抓手,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努力把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工作活跃、作用明显、党政重视、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青年之家”、“妇女之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同志也对妇联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处对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妇联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中央的精神,在7月9日全国省区市妇联主席会议上对妇联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了专门部署。8月31日中央党群共建创先争优视频会议召开的当天下午,全国妇联就在上海举行了全国妇女“巾帼建新功、岗位争优秀”活动座谈会,传达学习贯彻中央视频会议精神,倡议全国广大妇女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踊跃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彰显妇女力量、发挥“半边天”作用。同时,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处就如何抓住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的重大契机,大力推进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切实解决妇联基层组织在干部配备、经费保障、阵地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了认真思考和研究。今天的会议,就是我们研究思考的一个具体举措。
妇联基层组织是妇联全部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妇联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影响力的源头活水。这些年来,各级妇联大力实施强基固本工程和“示范”创建活动,创新组织设置、改进工作方式、强化服务功能,使妇联基层组织覆盖面不断扩大,基层干部队伍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妇联工作活力明显增强。刚才,海南省妇联、吉林省妇联、北京市石景山区妇联和湖北省妇联分别介绍了推动村妇代会主任进村“两委”、争取公益岗位配备社区妇联专干、争取单独设立社区妇联工作经费、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经验,我们还通过视频短片了解了北京市妇联建设“妇女之家”和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凤池村妇代会开展妇女工作和活动的情况。这些做法和经验都是各地在实践中的探索和创造,对全国范围内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创新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发展不平衡,还面临着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妇女已占农村劳动力的60%以上,妇联工作在农村大有可为。同时,妇女也是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力量,在社区管理中,很多都是妇女在挑大梁,因此城市妇联工作的主要阵地在社区。这就意味着村、社区妇联组织的地位非常重要、责任非常重大。作为整个妇联组织体系的“神经末梢”,村、社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得怎么样、作用发挥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妇女“三最”问题的发现和把握,直接关系到使妇女群众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政策措施的具体落实,也直接关系到妇联组织对妇女群众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所以,加强村、社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是抓基层、打基础工作最为关键的环节。
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要求,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妇联组织建设,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在全党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中,中央又对党群共建创先争优作出了具体部署,李源潮同志在讲话中要求各地要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做到共建组织、共建队伍、共建阵地,为妇联组织依靠党建带妇建、促进妇联基层组织创新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牢牢抓住这一重大机遇,按照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村、社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是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迫切要求,是妇联组织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社会支柱作用的迫切要求,是巩固壮大妇联组织、推动妇联工作创新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把妇联工作落实到基层、服务到妇女的迫切要求。说到底,是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的根本所在。这里,我想就抓住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的契机,大力推进村、社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着力解决好妇联基层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讲三点意见。
第一,要依靠党群共建创先争优,不断壮大工作力量,进一步解决“有人干事”的问题。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村、社区妇女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重,建设一支扎根基层、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妇女工作队伍尤为重要。我们要认真落实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关于“共建队伍”的要求,积极争取各方面的重视和支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妇女工作队伍建设,凝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组织妇女、宣传妇女、教育妇女、服务妇女的各项工作。
一要推动配强村、社区妇联干部。 实践证明,基层工作活跃不活跃,关键在于有没有好的带头人。各地妇联要继续大力推广竞争上岗、群众直选、双培双带、选聘高校女毕业生等办法,切实把那些懂大局、善协调、重实干、能创新的女能人、女典型、女致富带头人等优秀女性选拔到村、社区一级的妇联工作岗位上来,为妇联基层组织不断注入新的活力。村妇代会主任和社区妇联主席进村、社区“两委”,有利于了解和参与基层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决策,更好地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妇女工作,更好地为妇女依法享有平等权益代言,同时也能从根本上解决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的政治待遇和工作报酬问题。我们要抓住今年部分省区市进行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契机,及早介入、上下联动,加强与党委组织、民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大力推动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进村委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比例达到100%,进党支部的比例有较大幅度提高。
二要积极争取政府为社区妇联购买公益岗位。 近年来,为缓解就业压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各地政府专门出资,开发了一批社会管理类、基层服务类的公益岗位。一些地方妇联敏锐地抓住这一机遇,主动作为,推动将社区妇联专干列入政府购买的公益岗位,不仅促进了妇女创业就业,而且有效解决了社区妇联工作人力不足、干部兼职较多、报酬难以解决等实际问题。我们要认真总结和推广这一做法和经验,积极争取政府为社区妇联组织购买公益岗位,通过这一渠道,有效解决社区妇联专职工作岗位问题,壮大社区妇女工作力量,促进社区妇女工作更好地开展。
三要大力发展巾帼志愿服务队伍。 目前,在各地的村和社区活跃着一大批热心公益事业、愿意为他人服务、为妇女工作出力的女性,既有各行各业的妇女骨干,也有普通的农村妇女、家庭妇女,还有离退休妇女。我们要把她们的爱心凝聚过来,把她们的力量组织起来,以“立足基层、面向家庭、见诸日常、细致入微、持续发展”为宗旨,大力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引导她们在日常生活中坚持不懈地为妇女群众和广大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尤其是做好针对留守流动妇女儿童、下岗失业妇女、贫困妇女儿童、空巢老人等困难群体和家庭的帮扶救助,充分彰显巾帼志愿服务的独特作用,使巾帼志愿服务者成为村、社区妇联组织开展工作的有力帮手。
第二,要依靠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努力建好“妇女之家”,进一步解决“有阵地做事”的问题。 长期以来,广大妇女一直都把妇联视为“娘家”,把妇联干部视为“娘家人”。无形的“家”要吸引妇女、凝聚妇女、服务妇女,必须以有形的“家”的建设和发展为支撑,因此加强基层妇联活动阵地建设十分重要。这些年来,各地妇联为推动活动阵地建设做了大量工作,但发展还不平衡,一些阵地的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有待整合资源、形成拳头、做大做强。我们要认真落实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关于“共建阵地”的要求,紧紧依靠党建带妇建,在村、社区统一建设“妇女之家”,真正使基层妇女平时看得到妇联、关键时刻想得起妇联、遇到问题找得到妇联。
一要依托村级组织和社区活动场所,大力推进“妇女之家”建设。 各地妇联要充分认识依托村级组织和社区活动场所建设“妇女之家”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推动将“妇女之家”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带妇建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的整体规划,列入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和考核范围,推动建立健全共建机制,力争今年年底前在全国村级组织和社区活动场所基本建起“妇女之家”。
二要充分发挥“妇女之家”的作用。 建“家”的目的就是为了发挥好“家”的作用。各地妇联要充分挖掘“妇女之家”的功能,提高“妇女之家”的综合利用效率,使“妇女之家”真正成为基层妇联宣传政策的阵地、传播知识的课堂、传递信息的纽带、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窗口、展示妇女风采的平台。基层妇联组织要依托“妇女之家”,开展好妇联的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妇女之家”的宣传教育功能,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实用技能、妇幼保健、家庭教育等相关知识培训,帮助基层妇女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业致富本领。要充分发挥“妇女之家”的维权服务功能,面向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维权咨询指导、创业就业服务、心理情绪疏导、婚姻关系调适、邻里纠纷调解等方面的帮助,做好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增进和谐的工作。要充分发挥“妇女之家”组织开展活动的功能,着眼于基层妇女的民生需求、利益关切、兴趣爱好,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妇女喜闻乐见、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使妇女在活动中参与、在参与中受益、在受益中发展。
三要加强对“妇女之家”的指导和管理。 各地妇联要把“妇女之家”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按照“四有”标准,加大建设力度,加快建设进度,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推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使“妇女之家”努力达到“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开展工作的必要设备、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丰富多彩的活动”的要求。要因地制宜,在“妇女之家”建设中推进村、社区各类妇女工作和活动阵地的有效整合,通过这一平台,形成规模优势,做大品牌效应,彰显妇联特色,促进基层妇女工作的整体活跃。
第三,要依靠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积极争取经费保障,进一步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要做好基层妇联工作,在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方面有大的作为,就必须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事实上,越到基层,任务越重,而经费却越少,经费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村、社区妇联基层组织有效开展工作的一个非常现实而紧迫的问题。我们要想方设法拓宽经费来源渠道,推动建立多元保障村、社区妇联组织经费的长效机制,确保基层妇联正常运转、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要积极争取政府的财政支持。 目前,全国妇联正在就这一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一个省一个省地推动党委、政府按妇女人均数给妇联核拨工作经费,一些省份在这方面率先实现了突破,使妇联工作经费得到很大改善。各地妇联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争取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力争按妇女人均1元的标准将妇联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且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使妇联工作经费得到持久性的制度保障。这个经费要尽可能地投放到村、社区一级妇联基层组织,使基层妇联不仅有人办事、有场所办事,而且还有钱办事、有条件办事。
二要积极争取有实力的村集体经济提供支持。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各地农村因地制宜,采取一系列措施,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各地妇联要推动有实力的村,为村妇代会开展工作、组织活动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提高村妇代会的服务能力,真正做到让广大妇女在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共享新农村建设的成果。
三要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 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支持妇女工作,以更加开放的手段为妇女儿童服务,既是现实选择,也是大势所趋,同时也是妇联组织在实践中总结的成功经验。各级妇联要充分利用自身的群众性、社会性和公信力,以各类公益性、服务性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拓展与社会各界交流合作的渠道,积极为村、社区妇联工作的有效开展争取资源、资金、项目等方面的支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党群共建创先争优为推动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创新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各级妇联要牢牢抓住这一重要机遇,充分依靠党组织的力量,积极争取党组织的支持,紧跟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步伐,为从源头上解决当前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妇女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要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鼓励和支持基层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基层的好做法、好经验,在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中不断巩固和扩大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成果。要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最大限度地为基层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同志们,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以党群共建创先争优为重要契机,以在村、社区推进标准化、全覆盖的“妇女之家”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通过党群共建创先争优,不断提高妇联基层组织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把党开展妇女群众工作的阵地建设得更加坚强,把妇女群众的“娘家”建设得更加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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