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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妇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 2018-08-31 00:00:00  点击人次:

​宜春市妇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市妇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妇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开展工作。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带领全市各类妇女组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始终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引导全市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

3、动员和组织妇女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半边天”力量,开发妇女人力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4、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城乡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5、指导全市各级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访来信,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草案的拟定,对困难妇女儿童给予关爱、帮扶。

6、推动家庭文明建设及家庭教育的研究、宣传。

7、负责妇女干部的培训;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培训选拔妇女干部工作;

8、负责吸收发展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积极培育孵化女性社会组织并服务引导其开展活动;

9、负责“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文明示范岗”、“巾帼建功”标兵等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

10、推动政府贯彻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实事。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工勤编2人);年末实有人数20人,其中在职人员13人(行政人员11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106.9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40.98万元,较2016年减少55.29万元,下降9.3%;本年收入合计565.93万元,较2016年增加105.78万元,增长22.99%。主要原因:2017年度妇联系统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资金、省级妇女儿童发展专项资金、2017年宜春市妇女儿童发展专项资金下达时间都在年底,2018年资金才开始使用。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49.7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5万元),占61.8%;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216.18万元,占38.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1106.9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819.61万元,较2016年增加304.18万元,增长59.01%,主要原因是:1、用于宜春市儿童活动中心建设;2、实施2017年妇女儿童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年末结转和结余287.3万元,较2016年减少253.68万元,下降46.89%,主要原因:2017宜春市儿童活动中心项目装修采购等全部完工。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99万元,占61.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4万元,占2.8%;住房保障支出9.66万元,占1.18%;其他支出286.12万元,占34.9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6.95万元,决算数为81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16%;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数为401.5万元,决算为54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74%。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4.45万元,决算数为50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为22.84万元,决算数为2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为9.66万元,决算数为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基本支出153.1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02.84万元,较2016年增加4.92万元,增加5%,主要原因:上年因为人事变动,增加1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64万元,较2016年减少30.63万元,降低70.78%。主要原因:宜春市儿童活动中心项目装修采购等全部完工。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7万元,较2016年增加21.81万元,,增长137.26%,主要原因:2017年综治奖由财政统发。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8万元,决算数为5.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67%,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0.56万元,增长10.3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8万元,决算数为5.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67%,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0.56万元,增长10.37%。主要原因是2017年大型活动较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统一上交至平台。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4万元,较2016年减少30.63万元,下降了70.79%。主要原因是:宜春市儿童活动中心项目装修采购等全部完工其中:办公费0.04万元,手续费0.02万元,邮电费0.21万元,差旅费0.57万元,公务接待费0.01万元,工会经费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19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5.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家具2万元,教学教具、电子设备等201.64万元,装修款31.28万元,监理费2万元,配电安装工程等其他8.13万元,全部是用于宜春市儿童活动中心采购。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会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并成立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评项目13个项目,其中:基层有关项目112万元,市本级153万元。

1、示范妇女之家建设46万元;

2、社会组织扶助4万元;

3、城镇妇女免费“两癌”检查12万元;

4、城镇贫困“两癌”患病妇女救助30万元;

4、困境妇女儿童救助24万元;

5、巾帼创业创新扶助30万元;

6、儿童关爱10万元;

7、家政服务、培训补贴8万元;

8、家风宣讲30万元;

9、领导干部家风建设10万元;

10、妇女干部岗位培训35万元;

11、网上妇联建设3万元;

12、妇女群众健身项目8万元;

13、工作经费15万元。

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积极设计响应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项目,扩大专项资金服务妇女儿童的覆盖面;加强妇女儿童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妇联专职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丰富各类活动的形式、内容,增强可操作性。

九、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2016年《宜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会实有1辆一般公务用车为取消车辆,按要求完成相关手续,于2016430日封存停驶,按时移交。并按要求备齐取消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车凭证、购置附加税证明、各类保险单、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以及随车工具,满足过户或报废条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各项收入。

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本单位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以及在职人员生育保险支出。

7、住房公积金:反映本单位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宜春市妇女联合会

2018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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